众所周知,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视法律如儿戏,公然挑衅法律权威。
7月10日上午8时许,江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人民东路与大桥路路口查处违章时,发现张某逆向行驶便将其拦下。
后民警对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张某拒不接受处罚,并以钥匙砸民警手部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民警右手虎口位置受伤。案发后,市局警务督察大队及时介入,属地要塞派出所依法受案查处。
7月10日,张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九日。
7月24日23时许,江阴市公安局要塞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医院附近有人闹事。民警一行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男子刘某赤裸上身、双手叉腰站在机动车道上,有醉酒之态,称有人骂其是“流氓”,所以才报警!
民警便将刘某先引导至行人道上,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此时醉酒的刘某不但不听从民警指挥,反而接连爆出不堪入耳的脏话,对民警进行言语侮辱,在民警再三警告下,该男子甚至采用拳击的方式攻击当事民警。
8月25日,经审查明,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30日20时左右,江阴市公安局南闸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个酒鬼躺在我家门口闹事,我不认识对方,现在睡在这里,不要救护车!”
民警一行至现场后,经了解是当事人陈某醉酒后走错门,躺在报警人家门口不肯离开。为避免陈某酒后产生其他危害他人及自身的行为,民警立即联系指挥中心查询陈某的确切住址后,将陈某送至家门口。就在此时,戏剧的一幕发生了!陈某突然以民警将其送回家,自己没有面子为由对民警进行挑衅,并不顾民警口头警告,对民警拳打、脚踢。
8月31日,陈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今年以来,江阴市公安局共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嫌疑人77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行政处罚61人。
来源:江阴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