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玉溪市财*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玉溪市人民*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13号)文件精神,以下2户参保企业向我局申请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和稳岗返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7部门联合会审,符合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条件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策,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年11月16日—11月23日
联系人:邹云发柳晓燕
联系46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1月16日
附件: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来源:公共就业
供稿:柳晓燕
编辑:王春宏
审核:邹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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