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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25 10:20:00

近日,江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印发《江阴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防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阴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课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并对外发布。

复课原则

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有序复课工作,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培训秩序。

复课验收流程

(1)各培训机构收到本公告即刻向所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本次申请截止时间4月29日。各机构迅速按要求完成准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现场验收。

(2)因故不及时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延缓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另行择期验收。

(3)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名单报学校防控组核准,防控组发布验收合格机构名单。

需要做的复课准备

1.建立防疫工作机制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工作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2.开展师生健康筛查

针对机构教职员工和学员流动性强等特点,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教职员工尤其外籍教职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和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锡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

对外地返锡的教职员工上岗前应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

3.落实场地清洁消毒

根据要求,在复课前两天对机构内外各类教学、活动、电梯、厕所等场所和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

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防护用品。配备卫生保健老师一名(可兼职)。学校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对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相关记录。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

6.做好健康教育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全体教职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在机构场地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教职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

日常防控工作

1.科学安排日常培训。教师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培训。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任何教学活动。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工、学员外,原则上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3.落实卫生消毒制度。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并保持室内持续开窗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对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教室,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

4.实行健康动态管理。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依规处置。

5.规范就餐管理服务。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6.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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