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常识 » 房产继承有难题金坛公证来解忧
TUhjnbcbe - 2020/6/1 5:11:00

金坛钱先生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但因历史遗留问题,仅有房屋所有权证,缺少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证还登记在他人名下,导致无法继承、过户。近日,在金坛区公证处的多方努力下,钱先生终于拿到了继承房产的公证书,并可凭此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几年前,钱先生的父母相继去世,给钱先生兄弟三人留下一套房产,位于金坛区虹桥社区。他们认为,房子总归是自家兄弟的,就一直没去管它。今年,三兄弟商量后,决定把这套房子留给老二继承,因为老大和老三家境都不错,愿意放弃继承。商量好后,他们直奔相关部门,打算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却是意料之外的复杂。他们虽然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是钱父的名字,但缺少土地使用权证。经查询,土地证还登记在孙某名下。再加上钱父钱母已经去世,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于是,三兄弟来到金坛公证处求助。公证员详细询问得知,这套房产是上世纪90年代经拆迁,将孙某的房产安置给钱父钱母的,当时只过户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一直登记在孙某名下,未曾变更。情况特殊,如何办理需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钱先生等人听后非常着急,表示已经跑了好几趟,但都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公证员最终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即先办理法定继承房产,然后凭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时隔多年,当初的拆迁公司早已改制,换了名字。公证员经过多方努力,主动找到了原拆迁公司,请对方出具情况说明,说明事情原委,同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成功为钱先生办理了房产继承公证,圆满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难题。(吴同品江帆)

观看更多资讯

1
查看完整版本: 房产继承有难题金坛公证来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