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8日丨神宇股份(.SZ)公布,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上海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黎元”)出租房屋,并签署相关租赁合同,公司将其位于江阴市长山大道22号面积约为.00平方米的厂房以及场地(含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统称“出租场地及房屋”)出租给上海黎元用于其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年3月1日起至年2月28日止,三年租金合计.万元。
公司与上海黎元于年9月25日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黎元7.%的股权(鉴于上海黎元本轮投资尚有其他投资方,神宇股份最终的持股比例会相应调整)。截至目前,上述股权投资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该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向上海黎元委派一名董事,公司拟委派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汤晓楠女士担任上海黎元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上海黎元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