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浴室、公园、体育健身场馆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3.全市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服务。
4.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必要时报当地*府部门审批。
5.市民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
二、严格实施卫生检疫1.车站、港口、渡口、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处设立留验站,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湖北地区来澄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两周内有湖北地区旅行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由现场工作组统一安置到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集中医学观察前或集中医学观察期间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必须由医院发热门诊诊治。2.旅馆、酒店等住宿业暂停湖北地区来澄人员订单,对已预订客房订单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对已入住的湖北地区来澄人员必须统一安置到集中观察点。
3.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限制前往湖北地区1.旅行社暂停开设前往湖北地区的旅游线路,不得组团前往湖北地区。2.各客运公司暂时取消前往湖北地区省际班车。
3.非必须,本市人员不要前往湖北等地区。
四、实施严格消*管理措施1.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
3.做好疫源地终末消*处理。
4.湖北地区来澄车辆一律在入澄道口实施消*处理。
五、快速开展病*检测1.具备PCR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对湖北地区来澄发热病例开展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线索调查。2.集中统筹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全力救治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
六、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供应1.对于短缺的医疗、防控应急物资装备和居民所需日常防护物品,全力组织货源采购,鼓励本地企业生产保供。2.必要时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七、全民动员群防群控1.各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应急指挥机构。2.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3.各镇(街道)、村(社区)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组织市民开展群防群控。
4.鼓励市民群众提供湖北地区来澄人员线索,对有价值的信息给予适当奖励。
八、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江阴市人民*府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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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发布┃年1月25日┃
主办: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
内容与技术支持:江阴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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