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6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仅指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为准)。
7.年龄35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岗位要求为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或专业研究方向对应。
9.专业范围参照《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年)》。
10.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11.户籍不限。
1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事业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网络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年11月30日9:00—年12月4日15:00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