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阴市财*局、经信委《年江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澄财工贸〔〕1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资金补贴申报工作。全市享受财*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额度总数根据无锡市下达的拟推广年度目标任务确定,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工作在计划额度内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规范有序开展。
补贴对象:本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私人消费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补贴范围:年在本市购置上牌、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年本市建成投运的、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设施。
补贴标准:?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年市级财*对各类车型补贴标准
市级补贴标准按照省级补贴标准1:1的比例标准进行配套,每辆车补贴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20%(以销售发票为准)。
?充电设施补贴标准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补贴标准及申请工作待省级补贴资金明确后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车辆购置补贴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
?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必须包括车长、电池组容量KWH、纯电动续驶里程R、纯电动汽车单位载质量电能消耗量Ekg等)、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
?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障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正常安全行驶;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在提交的新能源汽车财*补贴申报材料中,应附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出具的购车备案批复。
?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还需提供购车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地户籍的需一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设施建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方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材料一式叁份报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市经信委室)。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直接申报,私人消费者由汽车销售机构(4S店)统一汇总后申报;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申请应于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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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物流科/编辑: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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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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