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江阴市财*局企业科原科长*美君的刑事判决书,*美君利用职务之便,7年期间收受5家企业贿赂共计70.6万元。其中,两家当地上市公司天邦涂料和电工合金的董事长本人,均对*美君有过贿送。
经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年8月至年1月间,被告人*美君利用担任江阴市财*局企业科科长、工贸发展科科长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监督等管理工作过程中,非法收受郑某、陈某等人所送的财物,合计70.6万元。
其中,年8月至年1月间,被告人*美君多次非法收受江阴市天邦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为得到和感谢其在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等方面的关照所送的财物,合计价值34.6万元。(天邦涂料于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
年1月至年1月间,被告人*美君多次非法收受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为得到和感谢其在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等方面的关照所送的财物,合计价值13万元。(电工合金年9月在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
另外,年1月至年1月间,被告人*美君多次非法收受江阴大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10万元、收受江阴福斯特纺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许某12万元、收受江阴市新暨阳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1万元。
年3月20日,*美君接受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次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3月31日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美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受贿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美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美君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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