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无锡市人民*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和防护工作须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通告》等通知通告,出台了一系列防疫防控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和蔓延,获得了广大市民的坚决支持。
但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仍有个别人不顾他人安危,拒不执行有关防疫防控措施,甚至造谣生事,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对此,全市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现将最近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1月28日,宜兴市公安局排查发现宜城街道某旅馆存在未按规定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且该旅馆明知*府有相关通告规定,仍为4名重点疫区来宜人员安排住宿且未如实上报,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隐患。
无锡市人民*府通告规定:旅馆、酒店等住宿业暂停湖北地区来锡人员订单,对已预订客房订单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对已入住的湖北地区来锡人员必须统一安置到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宜兴市公安局以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处行*处罚。
021月31日,新吴公安分局旺庄派出所在处置一起因棋牌室打麻将引发纠纷警情中,发现该棋牌室经营者许某某在明知市*府发布通告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仍私自营业,遂依法传唤许某某,但许某某采取高喊“警察打人”等行为拒不配合,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引发群众围观,造成不明真相人员指责警察执法。
无锡市人民*府通告规定: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浴室、公园、体育健身场馆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新吴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分别处罚,合并执行行*拘留。
032月1日上午,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胡埭镇某企业违规复工,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约谈企业负责人陆某某。2月2日下午,滨湖区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复查时,发现该企业仍在继续生产。陆某某还拒不听从行*执法人员劝阻,指使公司员工撕毁封条。
无锡市《关于推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告》《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和防护工作须知的通知》规定:全市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滨湖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陆某某处以行*拘留。
042月2日,我市发布了周某(江阴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基本情况和近期活动轨迹后,蔡某某和缪某某出于好奇,为吸引眼球,杜撰编造周某“那女人十几个姘头的,开房记录都挖出来了”、“我们朋友警察局查出来,她有十几个姘头”等谣言,并发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