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推荐对象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无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3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无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