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初选,初选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现场专业考试。
(二)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后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三)报考类别限制考生可在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最多选择两类兼报。原文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我院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专业文理兼招(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兼招)。除辽宁省外,不编制分省计划,最终计划总数及辽宁省、外省各专业类别计划数将按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布执行。二、各专业类别招生办法(一)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报考上述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我院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在该科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进行初选。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我院划定的初选成绩要求,我院对初选通过的考生组织现场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初选合格线另行公告。(二)书法学专业、服装表演组织现场校考。报考书法学、服装表演的考生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科类统考要求,须统考合格。(三)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后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的体检规定,非色盲或色弱者;4、报考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我院划定的初选合格线;报考书法学、服装专业表演的考生省级统考合格要求按本省规定执行;报考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的考生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5、报考服装表演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cm,女生身高不低于cm。(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注:我院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和日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四、报考安排(一)报名对象1、符合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学专业、服装表演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规定在我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