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脱贫攻坚国家级表彰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省脱贫攻坚国家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苏省脱贫攻坚国家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含备选对象),公示期为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面向省内扶贫工作)
-(面向省外“三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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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