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了解并宣传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策规定等;
(二)对市、镇街(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三)收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
(四)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排,参加行风评议、明查暗访、执法监督、巡查等有关活动和工作;
(五)承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安全生产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中国公民;(二)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二)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三)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四)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
名额及任期
本批选任江阴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10名,任期3年。五
选任程序
(一)报名1.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年3月6日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2.报名材料(1)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者需填写《江阴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可在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