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84号)文件精神,是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分局、所要聚焦目标,全力以赴做好我市农村不动产登记的统筹、协调和落实工作。
1.要提高*治站位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已连续5年对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分局、所要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农房产权问题。
2.要明确登记思路各乡镇应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实现“应登尽登”,完成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汇交,将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
3.要落细目标任务各乡镇应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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