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我局科学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在各估价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对各估价机构的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估价机构执业情况、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实地检查。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江阴市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备案名录的参考,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分等级
二、存在的问题
1、被检查单位存在资料收集不完整;三级复核流程缺失;归档内容不符合要求;档案未进行分类,档案目录和台账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部分单位没有设立单独档案室;部分制度不健全;现场勘察记录不全,甚至无勘察记录、无估价人员签名;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归档签字盖章,或无技术报告。
3、个别单位存在评估报告使用评估专用章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及检查内容,结合评分等级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内容。
2、注册地在无锡市以外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江阴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需要在江阴市设立分支机构(在无锡设立分支机构的同时需在江阴设立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无锡市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江阴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办事处,需要在江阴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常驻3名以上估价师。
3、分支机构及办事处评估报告必须使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不得使用评估专用章。
4、分支机构及无锡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办事处,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经房地产估价机构盖章后需在江阴分支机构及办事处进行存档备份,以备检查。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江阴市人民*府网、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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