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个人贷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个人信用纪录良好,无固定工作岗位,年龄男57周岁、女47周岁以下自主创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人、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人的企业达到8%);
②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③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息
1、个人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借款人合伙创业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贷款:符合条件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贷款利息:LPR-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给予贴息。
三、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1、线上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