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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17 18:28:00
好消息!好消息!年7月1日起两项重大民生*策江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江阴市医疗救助办法将正式实施*策实施后,对参保居民来说

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更充分了

对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更全面了

医保“三重制度”得到进一步发挥

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

职工医保*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5%左右,居民医保*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左右

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

*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达到60%

第三重保障——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01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策解读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通过实施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合理有效缓解;医疗保障资源向困难群体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倾斜,困难群体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有哪些?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城乡居民参加大病保险需要缴费吗?

大病保险资金分别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纳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年起付标准为1.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放化疗4、重症尿*症血(腹)透5、器官移植抗排异6、丙型肝炎抗病*治疗7、精神病。

合规费用原则上是指参保人员因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发生的,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除自费费用以外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如何?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为在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8万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医疗救助对象为:0.9万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5%;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5%。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如何申请?实行大病保险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个人无需另外申请。七、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时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年7月1日起实施。点击查看:澄*办发〔〕34号(江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docx小最给你来拎重点↓↓↓★谁能享受?需要交钱吗?怎么报销?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纳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个人无需另外申请。★超过多少能报?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症血(腹)透、器官移植抗排异、丙型肝炎抗病*治疗、精神病等7类)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年起付标准为1.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报销标准是多少?在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8万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标准见下文):0.9万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5%;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5%。

02

医疗救助办法

医疗救助办法*策解读

一、什么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指*府以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或减免医疗费用等方式,对符合规定条件、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城乡居民给予救助。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制度性安排,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二、什么是医疗救助对象?怎样申请认定?医疗救助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经民*、退役*人事务、扶贫办、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下列人员:(一)重点救助对象: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特困供养人员;3、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4、享受民*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重点优抚对象;6、困境儿童;7、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二)拓展救助对象:1、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2、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3、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1.5倍以内的年满60周岁(含)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大重病患者;4、市*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上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优抚对象的认定由退役*人事务部门负责;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认定由扶贫办负责;特困职工的认定由总工会负责;重度残疾人的认定由残联负责;其他救助对象认定由民*部门负责。具体经办流程将通过“江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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