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年03月20日讯: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专科学历限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户籍,其余人员不限户籍。
5.应届毕业生年龄30岁及以下(年3月30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3月30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其中报考应届生岗位的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年毕业或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且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年毕业或年毕业未就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2.本公告中的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是指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中小学任教一学年及以上,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
3.本公告中的成熟型教师是指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小学任教,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无锡市区(县)级教学(教科研)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②自年以来获得无锡市教科院(市教研中心)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③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小学毕业班任教满三年以上;④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小学中完成一轮及以上循环教学(要求现已具备满三个连续不同年级相应学科的教学经历)。
4.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年9月1日向前推算,并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佐证。
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年7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非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年7月底,但须现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环节)。
6.无锡市户籍是指具有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户籍或为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生源。
三、报名
报名时间:年3月30日9:00—4月2日16:00
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公告》。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资格复审
1.考生在进入第二阶段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年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②就业推荐表原件;③普通话等级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②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社保中心开具的未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人承诺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成熟型教师:①教师资格证书;②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如有);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职称证书(如有);⑤骨干证书或任教经历证明(如有);⑥现任职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如无合同,须提供现单位的在职证明,并注明工作起始时间)。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含考试当天未参加考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其他事项届时以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五、考核
各岗位考核均分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在新吴教育网上另行通知。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10日,专业技能考查时间暂定为4月11日。
(一)D01-D14岗位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如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考查)×70%。笔试满分为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
2.试讲
试讲(无学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D01-D14岗位总成绩=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试讲成绩)×70%。
(二)E01-E03岗位
1.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
2.课堂教学测试
课堂教学测试(无学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两个阶段考核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E01-E03岗位总成绩=第一阶段考核成绩(面试成绩)×3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新吴区教育局办理入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手续。
新录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交流安排。
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③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人事关系转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及有关事项
-、、。
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阶段考核成绩、总成绩、体检和公示等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
新吴教育网: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当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相关现场。“苏康码”非绿码、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与监督
1.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年03月20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数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的路线、方针、*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类别为临床、中医、麻醉、影像诊断、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必须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资格。
4.年龄要求: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18日至年3月17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年毕业生”,指在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
7.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年3月18日—3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考生可电话联系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dt
3.咨询电话
-、-;传真号码:-
网站:东台市人民*府网。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卫健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请为“姓名+岗位序号+专业”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作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审核,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两张。
(3)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②《东台市卫健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③身份证扫描件;④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年毕业的报考年毕业生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领取工资报酬、未缴纳养老保险等)。⑤《岗位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⑥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少数基层单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厅(苏价费函〔〕号)规定,须分别缴纳考试费每人元(户名:东台市财*局,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账号。汇款说明:招聘考试费、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及岗位序号),缴费期限为年3月29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成功缴费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于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
1、考试方式
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苏康码”、行程卡,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人员须提供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东台市人民*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后的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市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台市人民*府网站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卫健委书面陈述申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3、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台市人民*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应聘年毕业生岗位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
五、组织与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招聘工作由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同时制定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卫生防疫措施。
5.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市人社局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