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动我市产业的转型升级,根据《市*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的若干*策意见》(澄*发〔〕22号)、《江阴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澄财工贸〔〕1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年度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在江阴市行*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子商务业务或提供电子商务服务正常营业满12个月以上;
2.企业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当年无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
3.同意配合市商务局、财*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
1.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江阴市财*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入口”(网址:
附件:
1.年度江阴市商务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资金申报指南
2.企业信用“在线查”操作办法和流程
附件下载拟稿:刘 波
审核:冯 *
发布:薛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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