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一场“戴口罩”的特殊庭审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市看守所四地隔空进行。被告人韦某在此次新冠病*肺炎疫情期间,因无力偿还债务,在明知无口罩货源情况下,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过程顺畅,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良好。据悉,该案也是我市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
打赢防疫战我们在行动
打赢防疫战我们在行动
2月14日下午16时,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本案指定通知辩护材料后,因案件涉及疫情防控,且开庭时间紧急,中心高度重视,经汇报市司法局后,决定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快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仅用数小时就完成了制定援助方案,优选指派律师,办理援助手续,提交被羁押人员律师会见申请材料、指导援助律师自身安全防护知识等一系列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中心还积极与市法院、市看守所沟通确认援助律师刑事阅卷、会见、辩护及安全防护方案,并在援助律师依法履行诉讼权利的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安排专人提前对中心庭审设备进行调试,对庭审分场地进行严格消杀*,为援助律师准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有效保障了庭审质量及援助律师的人身安全,最终携手公检法各部门依法、及时惩治了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共同传递了我市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司法力量。
大疫无情法援有爱
当前,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关键时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坚守战位、快速响应、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坚持以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以电话、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