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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月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员,可直接晋升职级和岗位。
《通知》提出,疫情防控一线技能人才,因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在原技能等级基础上直接晋升上一等级;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以及获得记功、记大功奖励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等要求,直接申报上一等级考核。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而直接获得上一等级资格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可直接将其聘用至对应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设区市以上表彰的,有更高岗位技术等级但尚未聘用至相应等级技术岗位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将其聘用至对应等级技能岗位。本单位没有对应的技术等级岗位空缺的,可采取超岗位聘用等方式,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今后逐步过渡消化。
此外,在年度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以及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才。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以往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激励政策大部分面向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此次全面细化抗疫一线技能人才的激励措施,有利于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氛围。此次出台的激励政策为一次性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实际,切实把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落到实处。
疫情防控一线技能人才的范围,一般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