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李慧琳马玉君)根据江阴市《关于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自8月8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包括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8月11日,药品监管系统显示,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澄南分局辖区万达广场附近一家药店违反《关于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规定,向顾客销售了头孢、阿奇霉素、小柴胡颗粒等药品。
澄南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现场发现,该药店未严格落实防疫要求,药店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现场还有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店内虽已将“四类药品”全部下架处理,并张贴有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告示,但店员确实销售了头孢、阿奇霉素、小柴胡颗粒等药品。澄南分局报经“江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与澄江街道综合执法局共同对这家《通告》执行不力、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零售药店实施“中止营业”的临时管控措施。
8月8日-8月12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澄南分局每日安排执法人员,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对辖区35家零售药店开展全方位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零售药店8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下一步,澄南分局将继续加强零售药店检查,以抽查、夜查、线上查等形式对已检查过的零售药店进行“回头看”,防止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四类药品”“隐藏”上架等问题。(完)